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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纪委2013年预算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3-10-29 09:20 来源:未央区纪委监委

未央区纪委2013年预算公开内容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党组织和区管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必要时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不服党纪处理的申诉。

   4、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5、调查全区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普遍性问题,拟定全区性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

   6、会同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和机构组织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审核、考察各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人选。

   7、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市纪委和区委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召开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暨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抓好2013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做好责任制分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工作。
    2
、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全年进行纪律作风检查十次以上。
    3
、加强对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三次抽查,抽查率30%以上。
    4
、加大信访的初核力度,信访件初核率达到80%以上。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提高基层办案和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公务车辆配备使用规定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暴力拆迁问题和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5
、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对全区至少30个单位开展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工作;在全区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
   6
、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实名举报有奖举报制度,为2013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推行实名举报有奖举报制度奠定基础。
   7
、深入推进2013年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任务。
   8
、继续开展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
   9
、加大贯彻落实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力度,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10
、对2012年各纪工委、纪检组审理的案件进行一次检查,对2012年受处分人员进行一次回访教育。

11、加强工作创新,积极争创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央和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以“区”为单位的表彰奖励。

(三)部门概况

未央区纪委属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24人,现实有人数为26人。未央区纪委无所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西安市未央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7号)、《西安市未央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6号)、《西安市未央区区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8号)编制的。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未央区纪委2013年支出预算表转下页)



未央区纪委2013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合计 

其中: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事业收入安排数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其他收入安排数

合计

355.15 

355.15 






一、基本支出

282.15 

282.15






1、工资福利支出

199.73 

199.73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9.30 

59.3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12 

23.12 






二、项目支出

73.00 

73.00 






一般公共服务

73.00 

73.00 






纪检监察事务

73.00 

73.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3.00 

73.00 






























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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