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正文
未央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9 15:09 来源:未央区纪委监委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西安市未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机关机构编制的通知》(未编发(2018)1号)文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未央区纪委监委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等十三个科室和派驻第一纪检组、派驻第二纪检组、派驻第三纪检组、派驻第四纪检组、派驻第五纪检组、派驻区城市管理局纪检组、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等七个派驻纪检组。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好政治监督工作,落实“两个维护”,涵养政治生态,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

(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关口前移早监督,突出重点常监督,创新方式强监督,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深入落实“五个专项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继续开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增强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未央区纪委监委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未央区纪委监委人员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13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09人,均为行政编制;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未央区纪委监委固定资产总额225.56万元,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办公设备购置费用192.15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未央区纪委监委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3.52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未央区纪委监委预算收入(支出)2523.5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1115.49万元,较上年增加62.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央区纪委监委2019年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8.03万元,较上年增加1198.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央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充实干部队伍,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办案工作质量要求提高,人员、培训、办案等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同时贯彻中央纪委信息化工作五年规划和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实行集中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29.63万元,较上年增加15.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870.61万元,较上年增加552.0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费用及办案、培训、宣传等费用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4万元,较上年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4)资本性支出709.14万元,较上年增加68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央区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未央区纪委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未央区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2.7万元,较上年增加6.7万元(25.77%),主要原因是因监察体制改革,区纪委监委办案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按财政规定标准增加6万元;因人员增加,公务接待经费按财政规定标准增加0.7万元(2018年实际无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未央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8.01万元,较上年增加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取暖费等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央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103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98.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35.3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和办案费用等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关闭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未央区纪委  未央区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90172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