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未央区纪委通报1起党员违法犯罪问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2016年11月,未央区汉城街道长乐西苑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李来社,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李来社身为中共党员触犯刑法,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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