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央区纪委集中查处一批党员违纪问题,现将6起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1.原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张宏望和所长王新峰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问题。2013年12月,三桥街道发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一案,原区卫生监督所干部刘建辉存在渎职行为,被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张宏望、王新峰违反政治纪律,未将本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和区纪委报告,造成不良后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谭家街道团结村三组党员王军利公开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18年2月,王军利在餐馆吃饭时,酒后发表了有损党形象的言论,被群众用手机拍摄后举报。王军利违反政治纪律,在公共场所公开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谭家街道泘沱社区不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和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谭家街道泘沱社区党总支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不足一年、政治审查未形成结论性材料、党总支违规审批预备党员、短期集中培训超期等问题,且在2018年5月组织核查该问题时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程俊民和党总支副书记王红丽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有关问题,违反相关程序发展和接收党员;同时程俊民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有关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红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谭家街道党建科科长周相太违反政治纪律,不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有关问题;违反组织纪律,对泘沱社区党总支违规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未央区博达小学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博达小学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违规让无表决权党员参与学校党支部会议表决、授意他人弄虚作假制作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师新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责党支部组织工作的李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原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区建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区绿化队经理黄志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5月和10月,黄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其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费用。黄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经理王开鸷违规同意报销该费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办公室主任任鹏飞和财务科科长程宇宏对该笔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政务警告处分。
6.原六村堡街道师道口村村委会主任师家利私自转租集体土地和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8月,师家利未经两委会会议研究,私自决定将六村堡街道环卫所北侧本村集体土地约13亩转租他人用于修建停车场;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租地者在该集体土地上进行非法挖沙,导致文物古迹受到损毁,被未央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师家利对非法挖沙和损毁文物古迹问题未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