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区纪委通报3起党员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1.2014年7月,陕西锦鹏置业有限公司党涛在担任西安未鹏拆迁公司灞桥区安邸村拆迁项目动迁组负责人期间,得知有村民等人可能聚集抵制拆迁,遂指使他人持凶器强行闯入村民住宅进行殴打,并损毁对方财物,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认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十一个月。党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2018年2月,未央人民广播电台九级职员张超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酒后驾驶车辆,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张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8年3月,张家堡街道北康社区刘海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酒后驾驶车辆,交警部门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刘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