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区纪委通报3起党员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1.2018年1月,未央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十级职员石昀峰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并被刑事拘留。2018年12月,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决,石昀峰持伪造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石昀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2018年3月,未央宫街道东南马寨村党员赵忠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湖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2018年10月,经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赵忠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赵忠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2017年10月,六村堡街道桂北村党员周亚棚酒后殴打他人,经鉴定,对方分别属轻伤二级和轻微伤,周亚棚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5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周亚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