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未央区纪委公开曝光了1起查处的党员干部充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这起案件是: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原副所长、综治办原副主任姜毅,未央区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小奇等人为“村霸”充当“保护伞”问题。
未央区六村堡街道铁锁村村委会原主任饶浩龙非法持有枪支,多次威胁殴打村民,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经公安未央分局侦办,并移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区法院于2019年5月24日判处饶浩龙六年有期徒刑。未央区纪委监委对该案件“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发现,2011年11月,时任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副所长、综治办副主任姜毅,时任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党支部书记陈小奇,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时任铁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饶浩惠,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时任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干部、铁锁村包村指导员李潇,时任铁锁村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白雪峰,时任铁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成员徐宏杰,在铁锁村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履职尽责不力,工作流于形式,未严格履行对铁锁村村主任候选人饶浩龙的资格审核责任,致使饶浩龙在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情况下,提名为铁锁村村主任候选人并正式当选,客观上为其日后横行乡里带来职务便利;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办事处农财中心主任、铁锁村包村干部马洪涛违反工作纪律,在包村工作中履行基层组织建设职责不力,对饶浩龙管理教育不到位,客观上导致饶浩龙“村霸”问题发生。区纪委监委认定并报市纪委监委审核,确定姜毅、陈小奇等7人为“村霸”案件“保护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姜毅、陈小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饶浩惠、李潇、马洪涛、白雪峰、徐宏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案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也正在依纪依规调查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工作不实,导致“村霸”问题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必须依纪严惩。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到实处,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增强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坚决同一切涉黑涉恶问题作斗争。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盘踞一方、坐大成势的党员干部,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