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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组织检查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4-01-24 17:00 来源:

     元月22日至23日,由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西安市纪委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
        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和暗访的方式,抽查了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执行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重点督促检查了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特别是利用节假日之机,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落实节假日封车制度;严格抓好放假前及收假后的纪律作风等十项规定。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级党组织对《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能够加强纪律宣传,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并加强自查,领导干部能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使春节期间纪律要求得到很好的落实,形成了节日期间廉洁祥和的良好氛围。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各项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负起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街道纪工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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