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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4-04-29 17:20 来源:

        “五一”节假日临近,根据省纪委下发了《关于狠抓“五一”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宣传的通知》和《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我区及时研究落实措施,专门下发文件作出安排,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文明过节,杜绝“节日腐败”。
        我区对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单位党委、纪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对本单位“五一”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工作作出安排,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把上级和区委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二是要严格执行“五一”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重点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节日病”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三是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查纠力度。对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情况进行暗访和抽查;对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并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纪委已经对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要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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