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区纪委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中央、省、市纪委的统一要求,切实履行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职责,牵头并协调督导、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制发了《2014年度全区反腐倡廉任务分工实施意见》,区街部门、科(所队)、村组(社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区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的工作格局。配合区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厘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各自的“责任田”。二是积极开展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完成第一轮机构改革,达到了上级纪委关于“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工作倾斜”的要求,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三是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将不该牵头或参与的事项交还主责部门,在原有的54个议事协调机构中,取消或退出46个,保留或继续参与8个,精减率达到85%,四是开展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清理。对全区各单位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把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业务进行剥离,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减负,确保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把主要精力转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执纪监督上。
扎实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双报告等制度体系及查办重大案件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力量调配、统一后勤保障和统一考核评价等五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取6个街道和部门同步开展试点,强力推进办案改革措施,以改革促办案的深入、任务的落实、工作的提升,逐步建立起“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体制机制。
以“三转”强化监督责任。一是查办案件工作成效明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42件次,初核233件,初核率达到96.3%,全区立案61件,结案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二是执纪监督不留死角。全年约谈处级干部33人次,与29名新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督促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等制度,多名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婚丧嫁娶情况,8名区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纪委全会述廉,为11家单位和353人次出具了廉政鉴定。认真落实省纪委反腐倡廉17项制度,重点推进信访民情直通车、居民监督委员会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等3项制度落实,各街道、村组(社区)共设立信访举报箱69个、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269名,组建社区居民监督组织106个。三是坚决纠正“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建立了违反八项规定情况问责处理周报和月报制度,及时通报问责处理情况。处理违反八项规定问题6起、人数12人。深入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组织全区1584名党员干部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书,杜绝违规情况发生。整治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现象。开展为期4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加强机关作风督查巡查,有效治理庸懒散和“节日病”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