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纪检监察主业,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5日至5月30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我区法院监察室主任宋爱玲参加了此次培训班。此次培训是为适应人民法院系统“反腐新常态”的需要而举办,参加培训的同志总结此次培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培训课程内容全面详实,涵盖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此次培训课程设置十分全面,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建南、副组长兼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局长周小莹、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关福金、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副局长董炜及审务督察室、司法巡查办公室及信访室领导分别就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形势与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案件侦查工作、人民法院廉政制度建设、司法作风建设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审务督察、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及法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分别作了专题讲座,讲座有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系统讲解,也有对实际工作方法上的具体指导,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培训后,既看到人民法院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进展与成效,看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利条件,同时也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了参训人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参加培训的人员覆盖面广。此次培训班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建设兵团法院均派员参加,受训人员地域覆盖面广泛。
三是学习纪律严明、学习风气浓厚。为期一周的培训,法官学院从学习纪律、生活纪律、法官风纪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参加学习的都是全国各级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同志们都能够自觉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珍惜这个难得的学习的机会,授课时间认真听课,课余时间讨论交流工作学习体会,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培训班结业时班主任老师就此给予高度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