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12月23日至25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向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汉城街道及汉城街道罗寨村、贾村社区等11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首先,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情况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专题会议精神,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反馈意见文件进行了签收。
随后,各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就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决克服“过关”心态,着力解决“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以恒久的战略定力,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均表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将照单全收、无条件认领,并认真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