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结合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设全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和电子监察,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执法信息网上公开和执法过程网上监督,在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群众权益、源头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梳理行政职权,晾晒权力“清单”。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权力设置的依据、条件、标准和程序等内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列出权力清单。目前,省级行政执法机关明确了行政职权7489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993幅;9个设区市本级依法确认行政权力50923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6702幅;县级依法确认行政权力201742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42505幅,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权力清单及相应的职责体系。在此基础上,在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立行政职权目录库、执法标准库、执法人员库、法律法规库等专业数据库,既顺应了广大群众希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期盼,又实现了行政执法过程电子化、信息化。
制定裁量标准,设好执法“卡尺”。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着力对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行政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截至目前,省级规范行政裁量权2695项,建立裁量等级10099项;设区市本级规范行政裁量权27087项,建立裁量等级92673项;县级规范行政裁量权135339项,建立裁量等级355887项。为确保行政裁量标准得到严格执行,该省大力推动行政执法网上运行并接受监督。各级执法人员在网上办理执法案件时,必须遵循设计好的业务流程,只要录入违法事实和情节,系统会自动出具执法标准,实现系统辅助判罚。如对违法事实进行修改,系统将自动保留修改痕迹,以供日后查证。比如,厦门市把29个市级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三级九档”的执法标准融入业务系统建设,既固化了处罚流程,又实现了裁量幅度自动生成及超出处罚标准的预警,从而达到行政监察关口前移的目的,实现了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全程、实时监控。
科学研发设计,建立统一平台。2012年3月,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正式运行,主要由网上行政执法服务大厅、网上行政执法业务办理系统和网上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三个部分组成,具备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在线投诉、案件办理、智能辅助判罚、案件实时监察、案件预警纠错及绩效评估等功能。网上行政执法服务大厅依托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及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网上行政执法业务办理系统设在政务内网,实现执法案件办理从登记、立案、调查、执行到结案、复议全过程电子化处理;网上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设在政务内网,主要是对网上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监察。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分省、市、县三级建设,通过统一接口标准、统一数据交换格式的方式,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最终形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执法规范、监督有力的网上执法大平台。目前,有45家省直单位、532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入省级平台运行,7个设区市相继开通市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
强化监督检查,实施电子同步监察。在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上,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业务流程记录、违法事实修改痕迹保留、多方位电子监察和多维统计报表等四大功能,有效管理案件办理的环节和过程,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在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通过案件过程监察、时限监察、异常案件监察、处罚结果监察、瑕疵案件监察等集成监察方式,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同时,利用网上行政执法平台的互联互通,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均可对案件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机构、行政监察等部门也可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察。比如,泉州市效能监察部门运用电子监察手段,实时监控各单位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及时纠正裁量跨级越档、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2012年,先后三次通报了23家单位183个超时办结的执法案件,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规范平台运作,力求取得实效。为规范网上行政执法平台的运行和管理,省级平台和全省各地着重对网上受理、网上执法、效能监察、安全保障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网上行政执法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从实践来看,福建省以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为载体,深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群众只要上网登录,就可以查询到执法行为的依据、种类、标准、程序及行政执法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比如,泉州市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于2009年7月开通至今,共受理民众咨询2881件,举报投诉426件,大大方便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实行网上行政执法以后,执法人员必须按照设置好的流程、标准作出执法决定,监督人员也可以通过系统实时了解执法行为全过程,有助于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促进依法行政。省级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已受理执法案件119935件,通过电子监察发现7件办理超期,已全部通过平台向办理单位发出预警,督促纠正。三是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不仅提升了执法工作水平,而且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同案异罚、办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执法公平公正。比如,全省工商系统推广使用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的“案管系统”后,错案率不断减少。同时,通过举办听证会形式改变行政处罚结果的案件所占比例,从系统使用前的16%下降到使用后的12%及以下。
拓展应用范围,完善服务功能。在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的同时,福建省大力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四位一体”的网上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逐步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范围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扩大到政府采购、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建设工程等领域,实现从简单行政功能向综合政务服务转变。比如,福州市建立集网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诚信管理和行政监察于一体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横向覆盖全市行政审批部门和电力、煤气、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纵向延伸到县(市、区)和部分乡镇,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基本实现网上运作,实现了对各类行政行为的电子监察和远程视频监控,保证了行政行为廉洁、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