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在督巡工作中,突出“听、谈、查、访、评、理、改、升”八字方法创新监督巡查工作机制。
“听”,听取被督巡单位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的汇报;
“谈”,与被督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老干部、中层干部、财务人员等进行“一对一”个别约谈(即督巡组1名成员与1名约谈对象谈话)使广大干部职工敢于讲真话、讲实话,从而使督巡组能够发现问题;同时扩大谈话范围,并下沉一级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样才能全面客观掌握实情,着力找准隐性问题和“症结”;
“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簿;
“访”,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被督巡单位进行检查,并走访群众了解有关事项;
“评”,对被督巡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民主测评;
“理”,对被督巡单位在督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筛选、梳理和总结;
“改”,对被督巡单位在督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运用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向被督巡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反馈,对有关当事人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被督巡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巡“回头看”活动,随时掌握动态,跟踪督促整改;
“升”,在督巡工作中不仅注重问题的整改,而且更加注重督巡工作实效的提升。对在工作中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推广,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督巡结果和督巡整改情况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领导掌握情况、考核评价、干部任用、工作奖惩等方面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