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关于落实区纪委、监察局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信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未纪发(2013)28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区正风肃纪会议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运营公司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制定了“十不准”;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限办理有关事务;不准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不准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商业性评比、考核、培训等活动;不准利用职务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强令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不准奢侈浪费和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进行其它娱乐活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滥发钱物。
强调了公司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勤政敬业、无私奉献、务实干事、真抓真管。树立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抓副职、副职抓科长、科长抓干部、层层抓落实的观念,使公司每一名干部把遵纪守规作为工作中的常态坚守,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管理,对个别人因工作拖拉,不作为,慢作为等主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工作进度或工作任务的,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办公室要加强监督,并指派专人明察暗访,一经发现,认真查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保证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中共西安市未央区直属企业
资产管理运营公司纪委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