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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宫街道“四个围绕”力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发布时间:2013-12-16 17:49 来源:

        围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把《规定》内容印发到每一位干部手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原原本本、逐句逐条地学习,熟记《规定》的各项条文,明确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切实领会和把握好《规定》的精神实质和要求。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报导农村基层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活动情况、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以及全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为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围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结合民主生活会等途径,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一方面组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认真对照《规定》“19个不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对照“22个不准”等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规定,全面分析自身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干部熟悉规定、落实规定,切实增强其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在街道纪委及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把对照检查《规定》中发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并形成整改报告。
        围绕完善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在完善配套制度上,要求各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认真清理、规范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过时的要废除,抵触的要修订,不足的要补充;要配套细化相关规定,重点完善“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基层贯彻执行《规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管,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建立廉政档案上,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把农村基层干部执行《规定》“8个禁止41个不准”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发挥廉政档案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上的作用。
       围绕监督检查,严肃执行纪律。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街道纪委牵头有关单位对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和对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广泛搜集舆情民意,全面掌握《规定》贯彻执行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措施,加以改进。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基层贯彻执行《规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事项是否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促进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把组织实施和执行《规定》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严查违纪行为。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开设投诉信箱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反《规定》的案源线索,及时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或公职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确保《规定》的全面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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