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围绕“看得懂、看得实、看得全”和“可操作、可监督、可评议”的标准,规范街道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工作,推行公开工作常态化建设。
二是重视服务维权。设置监督台,公布监督电话,畅通阳光计生“12356”服务热线;区人口计生局、街道计生科、村(区)委会统一设立计划生育意见箱、投诉电话,健全信访登记、调查处理机制,专人负责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和办理群众诉求的回复工作。
三是开展民主评议。认真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等系列活动,印发意见征求表和评议问卷等,开展电话抽查、短信群发平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局纪律监察室牵头组成窗口督查小组,实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全区通报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对该街道予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扣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对窗口服务规范、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向投诉人反馈,对当事人做出相应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