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未央区纪委信访室:学习中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22 16:25 来源:

     6月4日下午,未央区纪委信访室召开室务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4月25日在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纪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

      信访室同志边学习边讨论,结合工作实际谈问题、谈经验、谈体会,并对下一步落实好《意见》要求形成统一认识:一是认真学习,学深悟透通知内容。要求全室信访干部对《意见》中的受理范围进行原文背诵,将其作为信访室正确履行信访举报受理职责的指导性文件,准确把握受理范围,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的作用。二是在严格落实归口受理的同时,做好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如实举报。三是严格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分流信访举报件。(信访室曹晓辉)

关闭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未央区纪委  未央区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90172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