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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未央区纪委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3 16:52 来源:

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

      今年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文明祭奠、节俭过节,中共未央区纪委现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清明节期间,除值班和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2、 严禁使用公款接待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的人员。

      3、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4、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5、 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6、 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用敬献鲜花、默哀、鞠躬等文明方式祭扫。

      7、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严禁以公祭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和群众参与监督,踊跃举报违纪违规问题,我们对举报人绝对保密。

      区纪委受理违规问题举报地址:未央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委办公楼421室)。

      专项举报电话:86240418。

      专项举报电子邮箱:wyq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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