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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着力发挥特邀监察员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13-12-10 17:17 来源:

       
 
        10月24日上午,未央区2013年度政风行风测评大会暨特邀监察员聘任大会召开,8名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以及各社会团体的人士被未央区纪委监察局聘为新一届特邀监察员,正式成为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力量。今年以来,未央区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指导,加强特邀监察员规范化管理,出台《未央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着力发挥人民群众民主监督作用。
         一是严把特邀监察员入口关。在《工作办法》中明确特邀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区纪委监察局将特邀监察员工作纳入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行政监察工作的整体部署,拟任人选经过人大、政协、统战部门及民主党派推荐,征求本人意愿和区纪委监察局考察等多个环节。力争将热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事业和反腐倡廉工作,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关心支持行政监察工作的民主人士吸收到特邀监察员队伍。
         二是明确特邀监察员职权。为确保特邀监察员履行监督职责有章可循、有权可行,《工作办法》对特邀监察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赋予了特邀监察员参与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力;了解并反映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参加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信访接待、案件调查、反腐败专项治理等工作,紧盯行政权力的行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特邀监察员的履职保障。区纪委监察局为特邀监督员行使监督职权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赋予特邀监察员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列席区监察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了解监察工作的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权利。加强对特邀监察员的培训,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行政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给予特邀监察员一定的经费保障,特邀监察员参加区监察局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区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区纪委监察局作为特邀监察员行使职权的坚强后盾,特别强调,对阻碍干扰特邀监察员履行监督职责或打击报复特邀监察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加强特邀监察员日常管理。明确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负责特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特邀监察员工作进行登记、考核。强调特邀监察员的纪律要求,特邀监察员参与或开展监察工作时必须持“特邀监察员监察证”上岗,不准持证从事或受理与监察业务无关的事宜。特邀监察员应当积极参加区监察局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遵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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