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社区党支部党员张蕾身为中共党员,法律意识单薄,纪律观念缺失,违反国家法律,犯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草滩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给予张蕾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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