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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汉城街道办财政所所长兼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康欢飞受到党纪处分
发布时间:2021-06-23 17:57 来源:未央区纪委监委

日前,未央区纪委监委对未央区汉城街道办财政所所长兼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康欢飞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康欢飞同志在任汉城街办财政所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财务报销审核不规范,违反相关规定。康欢飞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工作不实不细,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汉城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给予康欢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康欢飞简历

康欢飞,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陕西户县人,大学文化程度, 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

2012年5月至2020年8月任汉城街道办财政所所长;

2020年8月至今任汉城街道办财政所所长兼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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