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头条 > 正文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中央纪委官网开通举报窗口
发布时间:2013-12-19 14:53 来源:

        日前,中央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今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设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并承诺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举报受理部门为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风办),对社会公众的举报,将分情况直接办理或督办、转办,并在期限内答复举报人。

关闭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未央区纪委  未央区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901726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