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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管住权力
发布时间:2022-05-10 09:37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管住权力。”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监督有力,治党才能有效。回望十年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程,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监督中坚持和深化,也唯以强化监督不断引向深入、实现标本兼治。

(一)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化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管党治党规律,以强化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化反腐败斗争,以严格监督树起纪律标尺,以监督全覆盖保障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中央八项规定树起监督的“尺子”,增强了全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这是很重要的规矩。”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不到20天,习近平总书记就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破题开局的第一步,也是强化监督的“先手棋”。从内容上看,八项规定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活动、警卫工作、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对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八项规定旗帜鲜明,盯住细节、抓住具体,为全党上下划出了红线,树立起一把刻度清晰的“尺子”,让监督有了明确具体的内容。八项规定只有600余字,却句句铿锵、力有千钧,在其后数年间逐渐成为党内不可逾越的“铁规”,与前所未有的严格监督有着密切的关系。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始终将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精心部署、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作为监督重要内容;各级纪检机关抓住端午粽子、中秋月饼、元旦贺卡、春节年货节礼等“小事”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从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到通过明察暗访、运用大数据等增强监督力度,再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渐成常态增强监督震慑效果,强有力的监督推动纠治“四风”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  

监督常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露头必被打”。在无处不在、驰而不息的严格监督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终化风成俗、落地生根。以八项规定为开端,党中央先后出台或修订了200多部党内法规,从廉洁自律准则到纪律处分条例,从巡视条例到问责条例,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到党内监督条例,全党上下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让约束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越来越严格、越来越清晰。不唯如此,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肇始,动真碰硬的监督在党员干部思想深处打下了纪律规矩的深刻烙印,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逐渐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习惯,为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以“全覆盖”为监督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以“全覆盖”为监督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让监督的“尺子”更有威力。严明的纪律,为监督提供了“尺子”,但“徒法不足以自行”,通过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让监督发挥实效,“尺子”才会更有威力,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为把“全面”的要求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巡视全覆盖和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扫除了党内监督的盲区死角,为有力有效开展监督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如果说八项规定是撬动管党治党全局的开篇之作,那么巡视就是“动摇山岳”的开山之剑,党的十八大期间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形成了全党上下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纪检监察派驻全覆盖擦亮了监督的“探头”,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通过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让监督更加深入、更加常态化,既有威又有力。  

奔着问题去是监督的应有之义,强化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剑指问题、找准靶心,以监督发现问题,带动精准施治。通过监督深入发现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发现和揭示“四风”禁而不绝、隐形变异现象,有力促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选人用人特别是执行换届纪律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入查找并推动解决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党内监督全覆盖正是坚持了以问题为导向,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充足的“弹药”,让精准施治有的放矢。  

强化监督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精准施治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深化提供了有力支撑,管党治党实践的每一步深化和发展,都与强化监督密不可分。“打虎”无禁区、“拍蝇”零容忍、“猎狐”撒天网,反腐惩恶既不留盲区死角,又抓住重点关键,紧盯“三类重点人”,明确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严厉惩处与严格监督的有机结合下,反腐败斗争步步深入,在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中,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针对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总结归纳“破法必先破纪”的特点,党中央鲜明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在越来越严的监督中将党纪的威严立了起来,管党治党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深化;抓住管党治党责任这个“牛鼻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监督见诸日常,让监督更有锋芒、更加深入,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拔“烂树”又治“病树”、护“森林”,逐步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了严紧硬。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党内监督条例,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明确要求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党内监督体系。2016年年底,党中央作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党内监督拓展到国家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内涵和外延得到极大拓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重要内容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构建有力有效的监督监察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使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由此迈上了新的台阶。  

(三)全面从严治党必然依靠监督持续走向深入  

全面从严治党从监督开始,也必然依靠监督持续走向深入。重整行装再出发。踏上新的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号角已经吹响,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需要强化监督。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离不开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这就要求把“讲政治”贯穿到监督工作当中,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无论是“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还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的背后都蕴含着强化监督的要求;无论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还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也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作支撑。只有精准发现问题,才能精准有序有效惩治腐败。    

要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也要靠强化监督。加大巡视巡察、督察督办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对隐形变异问题瞪大眼睛,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只有监督有力,才能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深化政治巡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从监督举措、监督机制等方面对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所以,我们要以此为遵循,继续做好监督这篇大文章,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监督之路,从而为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破解党和国家自我监督这个世界性难题,写下最为有力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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